第28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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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28章
  帝都的春天不算很长, 也就是说,林豆蔻花大价钱买的呢子外套和厚毛衣, 即便天天穿,也穿不了太长时间。
  不过这套衣服让她一下子成为了众人的关注点,好多女同学都问她,甚至不止数院,外系的也会跑来问,她的呢子外套,她的高领厚毛衣,她的皮面选,都是从哪儿买来的。
  每当此时,林豆蔻都会有些懊恼,她本来还有点儿不太放心自己的眼光,早知如此,真不如趁着开学之前,再南下一趟,哪怕少拿点货也行啊。
  她已经去看过了, 她这些衣服是年前商场清仓大减价的时候去买的, 闲杂柜台早就没货了, 各大商场现在摆放的, 大都是更轻薄的春装了。
  同学们即便打听了,那也买不到啊。
  思来想去,她决定还是去一趟深圳。
  因为只请了三天假,再刨除在路上的时间,她最多只能停留一天,不能像上次那样慢悠悠的仔细逛,批发市场更明显, 几乎所有的都是春装了,还有呢子外套的档口不多了,款式也少,没有多少挑选的余地,不过好处是,价格也都便宜了不少。
  林豆蔻挑挑拣拣,只拿了五十件,剩下的钱全拿了一种混纺的衬衫,款式很简洁大方,也不挑人,现在可以套在毛衣里面穿,不穿毛衣了直接穿在外套里面也行,还可以等天再暖和了单独穿。
  她是坐了夜里的火车,回到帝都也是夜里,本来应该九点多就到了,结果火车晚点,夜里十一点多才到了。
  这会儿火车站里头还算热闹,有等着坐火车的和刚下火车的旅客,但一出了站口,大街上就几乎没人了。
  路灯照耀下,更显空旷。
  林豆蔻拖着两大袋货物,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三轮车。
  可能是因为太晚了。
  林豆蔻搓了搓手,还没出正月,夜里还是很冷的,她跺了跺脚,低头心疼地捋一捋呢子外套上的褶子。
  帝都的治安是完全没问题的,但这么等下去也不是办法,她决定坐夜公交回去。
  只不过夜公交车次少,线路也少,同样需要等。
  夜越来越深,她站在站票下面,围巾围得严严实实的,还不停地跺着脚,等了半天车也没来。
  如果再等下去就要被冻感冒了。
  她狠狠心,决定打面的回去。
  虽然是夜里,面的倒不难找,刚才她等车的工夫,已经有好两三辆车过去了,再有面的经过,她就赶紧招了招手。
  师傅看到堆在地上的两个大蛇皮袋,伸出一个巴掌,“五十!”
  林豆蔻没打过面的,但也知道价格,一公里一块钱,从这儿到梨花胡同,顶天了也就二十块钱,这司机心也太黑了。
  她生气地说,“你这也太贵了吧。”
  师傅笑笑,“姑娘,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,这大半夜的,跑夜车还不得落点儿辛苦费啊?”
  林豆蔻嫌贵,“那不用了,我还是等公交吧。”
  师傅没走,笑着说,“那你得等到什么时候,夜里的班车都过去了,你得等到天亮了!”
  林豆蔻以前没做过夜班车,的确不太知道时间,不过,她还有个办法,那就是坐地铁,只是坐地铁到不了梨花胡同,下了地铁,还得走好远一段路。
  若是空着手还好,拖着两袋子货,有那么一点儿麻烦,而且那边有一段路夜里会有些荒凉,因为都是单位和工厂,住户很少。
  师傅还是没走,“姑娘,这么晚了你还是坐车走吧,我给你算便宜点,收你四十五!”
  林豆蔻说,“最多二十五!”
  师傅咬牙,“二十五哪能行,白天差不多都是这个价呢。”
  林豆蔻忙着跟司机还价,没注意到旁边开过来一辆吉普车,更没注意到车上的司机一直往这边看。
  周何林也是来接人的,能让他大半夜来接人的,除了他的大哥周若安,再没有别人了。
  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他的堂弟周庆辉,他高考的分数其实也很高,仅比林豆蔻低了半分,也不知道怎么了,他平时身体还好,偏在高考前,他的妹妹感冒了,他也被传染了,考第一场语文的时候,他甚至还发着烧。
  换句话说,如果他没有生病,这区市的状元,还不一定是谁呢,说不定就会换人了,可能就是他了。
  虽然屈居第二,但照样也被帝都大学数院录取了,但他心里多少有些不得劲儿。
  不过,周庆辉不是个小气的人,这种情绪早就没有了,同在数院,碰上的机会非常多,毕竟都是魏县考出来的,是正经的老乡,每次他都很客气的跟林豆蔻打招呼。
  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了。
  周庆辉见堂哥扭着头往外面看,也顺着他的视线往外看,然后就认出来了老同学,他赶紧大声招呼,“林豆蔻!”
  然后拉开车门就下去了。
  林豆蔻还在跟司机杀价,已经杀到三十五了,司机不肯再让步,而她的上限是三十块,不能再多一分了。
  见她实在太抠了,司机挠挠头,都想放弃这笔生意了。
  林豆蔻听到有人喊有些茫然,然后就看到了高中同学周庆辉。
  黑夜里他笑得露出一嘴白牙,“真的是你啊,你怎么在这儿啊?”
  林豆蔻不想让别人知道南下进货了,“亲戚家有急事儿,我去了一趟省城。”
  司机眼见周庆辉是从吉普车上下来的,知道这一笔是大概是黄了,但还不死心,问最后一遍,“姑娘,三十走不走?”
  林豆蔻觉得这价格真的太肉疼了,但再便宜也不可能了,她正要点头,周庆辉已经注意到了地上放着的两个硕大的蛇皮袋。
  他说,“你行李挺多的呀,我堂哥开车了,送你回去吧?”
  林豆蔻犹豫了几秒,她和周庆辉其实一点儿也不熟,高中时期都不咋说话,现在也就是见面打个招呼的交情。
  不过不打面的,一下子能省三十块。
  她礼貌且客气的说,“那麻烦你了。”
  周何林此时停好了车,也走过来了,他一眼认出来林豆蔻,不过,他还是像陌生人一样,好奇地问了一句,“庆辉,这谁啊?”
  周庆辉已经拎起来一个蛇皮袋,说,“是我高中同学,林豆蔻。”
  周何林其实早就猜出来了,不过还是问,“你魏县的高中同学?比你多考半分的就是她?”
  周庆辉早就释怀了,学习的目的不是考试,多一分少一分没有太大的意义,更多的意义,其实在几张卷子之外。
  他是从小就很喜欢学习数学的,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,当然了,也不仅仅是乐趣。
  “对,就是她。”
  周何林哂笑一声,几步站到林豆蔻面前,说,“你好,我叫周何林,咱们也是校友,我是经济系的,比你们都高一届。”
  两个人的距离很近,以前林豆蔻觉得他长得有点儿像电视剧《高山下的花环》里的赵蒙生,但仔细看,又觉得并不像。
  他浓密的眉毛,高挺的鼻梁,以及下巴的弧度,的确有点像扮演赵蒙生的演员,但同样明澈的一双星目,却似含霜含冰,哪怕笑着看人,也带着一点儿冷意。
  此刻她就感觉到了那种淡淡的冷意。
  林豆蔻缩回还没伸出的手,比对周庆辉还更客气的说,“第一次见面就麻烦您,太不好意思了,谢谢。”
  周何林扭头,看着堂弟周庆辉已经把另一个蛇皮袋子放到吉普车上了,并且打开了一侧车门,特绅士的对她说,“我们要进去接个人,天儿太冷了,你坐车上等吧。”
  林豆蔻还是第一次坐吉普车,等他们走远了之后,她借着外面的路灯,在半昏暗中打量了一下,这车里头空间还挺大,后排有两排,坐五六个人都没问题,座位也挺舒服的,最起码,比火车上的硬座舒服多了。
  等了也就十来分钟,就听到了他们的说话声,她赶紧又往边上坐了坐,周何林的哥哥周若安已经听堂弟说了,笑呵呵打招呼,“你好小林同学,你也是魏县的?”
  林豆蔻笑着点了点头。
  周若安比周何林大四岁,已经参加工作了,现在是一家报社的记者,他很会聊天,而且他以前也去过魏县,没一会儿功夫,就跟林豆蔻熟悉起来了,两人讨论起魏县的风土人情,没一会儿有说有笑的。
  “你比庆辉还多考了半分,那可真是太聪明了,魏县人杰地灵,是个好地方,等什么时候有机会,我要再去一次,好好逛一逛那里的小青山。”
  林豆蔻不想扫他的兴,但也实话实说,“现在山上有煤矿,好多梯田都不能种了,若是逛,不能去东边,只能去西边看看了。”
  在她小时候的记忆里,小青山的确特别漂亮,春天有挖不完的野菜,她母亲说若是谁家断了顿,上山挖半筐子野菜也能撑两天,不仅有野菜,还有高大的树木,清澈的溪水以及绿草地,夏天那就更好了,树木繁茂,鲜花盛开,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野果子,有的酸有的甜,她只挑甜的吃,而且山里特别凉快,每逢这时,区市省城甚至外省的人,都会来青山镇玩儿,一进山就能待上一整天。
  可惜煤矿越来越大,占得地盘也越来越多,都快把整个山给霸占了,到处都被挖的乱七八糟的,现在山上最多的是各种废煤料。
  周何森觉得太可惜了,正要再说什么,他的好弟弟冷冷地开口了,“哥,小青山的确没啥好逛的,我觉得魏县也很一般,从新闻的角度来说,不具有什么价值,我倒觉得,你可以写一个外地人在帝都的系列,比如庆辉,还有林豆蔻,都是很好的采访对象。”
  “除此之外,你还可以选一些来帝都务工的,比如做保姆的,或者扫大街的,这些都成。”
  周何森虽然觉得弟弟这主意不错,但他不喜欢从小被弟弟支配的感觉,尤其是,他现在已经参加工作了,周何林却还是一个学生,一个完全没有社会经验的人,还指导起他来了?
  “工作没有高低贵贱,只有社会分工不同,不能歧视比你学历低的人,这种选题不太好,怕会有一些敏感话题,再说了,我不管社会新闻,我是跑文体新闻的。”
  周庆辉问,“何森哥,你这次去平阳,是因为全运会吧,都采访到了哪些运动员?”
  周何森本来就是个体育赛事爱好者,各种竞技体育如数家珍,几乎就没有他不喜欢的,涉及到他的专业领域,他立即口若悬河,侃侃而谈。
  林豆蔻顿觉自己的世界太狭窄了,周何森提到的运动员,她竟然一个都没听说,别说运动员了,有的体育项目甚至都是第一次听说。
  虽然是并不了解的东西,但并不妨碍她听得津津有味。
  周何林别看还是个学生,驾龄却不短了,帝都的大街小巷就没有不知道的,梨花胡同临着大路,是个挺宽的胡同,他熟练地将吉普车拐进去,缓缓地往里开。
  林豆蔻指着前面的路灯,“就在那儿停就可以了。”
  周何林停好车,周庆辉赶紧下了车,周何森也跟着下去,两个人一起把两个巨大的蛇皮袋给拿下去了。
  林豆蔻再次冲他们道谢,本来还想跟周何林说一声,但他没下车,车窗也没摇下来,犹豫了一下,就算了。
  “真是太麻烦了,这么晚了,你们也赶紧的回去吧。”
  寒冷的夜里,林豆蔻站在路灯下,看着吉普车从前面的胡同口拐出去了,然后就消失不见了。
  她今天的运气可真好。
  林豆蔻一手拖着一个蛇皮袋子,也就往前拖了十来米,走到漆黑的院子门前,大声喊了木香的名字。
  林木香一向习惯了早睡,这会儿本来早就该睡着了,但姐姐临走时说,今天晚上十点左右就能回来了,她就揉着眼睛等到了十点,谁知十点也没回来,她用冷水洗了把脸继续等,怕自己太困了,干脆开始缝布偶,一个短尾巴的小狗儿都做好了,姐姐还是没来。
  她们住的这个四合院,夜里过了十二点,大门就会从里面锁上了,她听到了陈大妈锁门的声音,但姐姐还是没来。
  林木香穿着衣服坐在床上等,迷迷糊糊都要睡着了,忽然听到了外面姐姐的声音,她连外衣都顾不上披,趿拉着棉鞋就往外跑。
  等把蛇皮袋拖到屋子里,林木香赶紧倒了一碗热水,“姐,你饿不饿,我煮一碗面给你吃?”
  林豆蔻在火车上吃了晚饭,并不觉得饿,但她真的太累了,一连几天的奔波,根本没休息好,她打了个哈欠,“不用了,太晚了,咱们赶紧睡吧。”
  第二天她是被林木香叫醒的,木香已经穿戴整齐,并且从外面买了一钢精锅豆浆,还有几个芝麻烧饼,还切了从青山镇带来的腌萝卜。
  “姐,你快点啊,要不然迟到了,我得先走了,要不然赶不上公交车了。”
  林豆蔻没有迟到,但不过请了三天假,高数课竟然有点儿听不懂了,这还是从来没有的情况,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。
  其实从学习上的角度来说,她的表现很一般,上一学期的期末成绩不差,但也绝对算不上多好,几乎每一个科目都比不上周庆辉。
  中考成绩不算什么,高考成绩其实也不算什么。
  林豆蔻心里生出一种很重的危机感,她跟赵兰兰借了这几天的笔记,开始认真补课,但学习也不能占用所有的时间,因为她进了几千块的货,不少还是呢子外套,必须尽快销掉。
  赵兰兰很好奇,“你这人咋这样,一连出去好几天,回来了什么也不说,就知道低头做题,你进的货呢,倒是让我们看看呀。”
  另一个数院的女同学孙莉凤也说,“是呀,让我们看看,咱们可都是数学系的,如果看上了想买,能不能优惠点儿?”
  林豆蔻停下笔,倒是立即有了一个主意,“要不你们帮我卖货吧,不用跑远,就去学校对面的小广场,周末好多摆摊的,每卖一件呢子外套,我给你们五块钱,卖一件衬衫,给你们两块钱。”
  赵兰兰和孙莉凤又惊又喜,“真的?”
  林豆蔻笑笑,“说到做到。”
  等不到周末,下午放学后,赵兰兰和孙莉凤就跟着她去了梨花胡同,两大包衣服拆开,每一件都很漂亮,尤其是呢子外套,不过在路上来回颠簸,有的被压的起了褶子。
  林木香烧热了熨斗,三个人忙活了一会儿,很快把衣服都给熨平了。
  赵兰兰说,“豆蔻,你这眼光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好了,我觉得这些衣服指定很好卖!”
  她说的不错,第一天出去摆摊,因为熨衣服时间已经有些晚了,但还顺利卖掉了三件。
  之后赵兰兰和孙莉凤放学后就去摆摊,五十件呢子外套很快卖完了,衬衫也卖了一大半。
  林豆蔻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,大学里没有频繁的考试,她觉得自己水平提高了一些,但也没有太多。
  而且她发现,她做很多题目的时候,心里都是茫然的,总是要靠着记忆强行拉到正确的思路。
  她第一次觉得,数学证明题有点儿烦。
  林豆蔻忙得不得了,恨不得去食堂吃饭都要带着书和习题,有些人却闲得不行,比如周何林,他念的是经济,对他来说所有的课程都太容易了。
  他有大把的时间。
  但他也很鄙视一些平常的消遣活动,比如喝酒打牌吹牛,这都是他特别讨厌的,他喜欢跑步,喜欢打球,但最喜欢的还是看书。
  学校的图书馆,是他最常待的地方,他注意到,林豆蔻也很喜欢去图书馆,可惜,这人并不看书,每次都是占着位子埋头做题。
  周何林高考的时候数学成绩不错,他并不讨厌数学,但他觉得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,整天只知道做数学题,其实也挺无聊的。
  这天中午,他坐在树下的凳子上看书,因为看的太入迷了忘记了时间,等想起来的时候,抬腕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多了。
  这个时候食堂已经没有饭了,即便有,也是残羹剩饭了。
  周何林决定去校外的馆子解决一顿,他把书放进背包里,打算抄个近路,从前面的湖边穿过去,没想到才走了不过百米,就看到了一个认识的人。
  学校食堂的饭便宜实惠,但吃来吃去也就那些,味道真的很一般,尤其是蒸的馒头,水平很不稳定,有时候还行,有时候明显放多了堿面,吃起来一股子苦味儿。
  林豆蔻特别想吃自己做的馒头,早起发上面,等中午回到梨花胡同,正好面发好了上锅蒸,她趁热给赵兰兰和孙莉凤也带了几个,本来仨人一起在这儿吃热馒头,但有个外系的女生找来说要买衬衫,赵兰兰和孙莉凤又急急地走了。
  只留下了她一个人。
  周何林也不知道自己什么心理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,反正突然就绕到了旁边的树林里,然后站在那里假装看书。
  林豆蔻不仅带了馒头,还带了咸鸭蛋,就着咸鸭蛋,她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,这做馒头的麦面是从青山镇寄来的,是她和木香的地里种出来的,麦香特别浓,她蒸的馒头又软又筋道,真的是太好吃了。
  周何林见她很快就吃下去了四个大馒头,简直目瞪口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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