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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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乖乖待在家里打游戏多好呀!
  现在被冷成狗。
  他想回家,又觉得排了这么久,没拿到签名就回家太亏了。
  一时间林栖原地纠结,越来越后悔出门。
  现在车流量小了,他回家不会再遇到堵车。外面这么冷,等下去也没有结果。
  前面人群忽然骚动起来,林栖被打断了思考,探出脑袋,好奇地打量前方,“这是怎么了?”
  突然出现了好多戴着工作牌的人,给排队的粉丝挨着挨着送奶茶。
  “梁雁给今天排队的粉丝送奶茶,说每个人都有,只要排队就有。”前面的粉丝答:“哇,这个点了居然还能一次性做这么多奶茶吗?”
  路边停了很多辆车,源源不断还有车赶过来。
  每辆车刚刚停稳,工作人员便急匆匆地把数杯奶茶搬下来。
  很明显是调动了附近全部的奶茶店,疯狂赶工,才能在短短一小时内做出来这么多杯。
  林栖呆呆地看着那些人,他不敢想象,这是费了多大的力气,才能短时间内赶出来这么多?
  奶茶多,现场粉丝也多。
  哪怕每个人只分一杯,也要全部奶茶店一起动工。
  工作人员按照顺序,给排队的粉丝每人发了一杯。
  等了几分钟,林栖手里也被塞了一杯。
  奶茶到手时还是热的,冰冷的手指贴着奶茶杯,似乎驱散了一点寒冷。
  “这到底买了多少杯啊……”
  “全城的奶茶店都被迫加班了吧……”
  “我刚刚去看,全部奶茶店都爆单了,现在下不了单。”
  “这得多少钱啊?”
  ……
  粉丝们拿到了奶茶,欢呼雀跃,又燃起了希望。
  林栖也稳住了心思,吐出一口气,眼前缭绕着一圈白雾。
  他本来想喝奶茶,低头看着奶茶杯子上印着的爱心,没忍住抿着唇笑起来。
  算了,不喝了。
  看在奶茶的份上,再等一会儿吧。
  随着时间推进,队伍变得越来越短。林栖手里奶茶冷掉了,他看了眼时间,已经过凌晨了。
  时间太晚,许多人熬不住选择了离开。
  林栖心跳越来越快,这种感觉太奇怪了,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,春心萌动,光是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脸红心跳。
  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?
  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,做人要有出息,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。
  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,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。
  不能当奶茶哥!
  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,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,“先生,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?我们给您换一杯。”
  说着,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。
  林栖没拒绝,他不是很爱喝奶茶,不过想是拿来暖手,“谢谢。”
  他生的乖巧,圆润的杏眼,唇红齿白,眉目清秀,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。
  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。
  林栖对着他笑。
  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。
  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,屋内气温骤升,不再冷得跺脚。
  林栖松了口气,抱着奶茶,前面也就几个人了,很快就能轮到他了。
  他偷偷地看梁雁。
  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,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,手腕露出来一小截,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。
  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,遮住了一小半眉目。
  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,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,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。
  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。
  他签了太多份,手腕有点酸痛,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,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,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,“谢谢你的喜欢。”
  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,“我,我……你一定要好好的,祝你、祝你幸福!”
  梁雁弯起眉眼,“谢谢。”
  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。
  好想咬一口。
  以前梁雁跟他上床,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,故意咬出血,就想留下来印子。
  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,不允许他咬,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。
  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,赶忙移开眼,不敢再多看。
  又签了几个,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。
  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。
  骨节分明,指骨修长,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,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。
  握着笔,流畅流畅签下名。
  随意又洒脱。
  梁雁吻他的时候,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。
  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,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。
  林栖呼吸一窒,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明信片,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,声音颤抖,“……我也想要签名,特签可以吗?”
  听到他的声音,梁雁抬起眼。
  视线在这一刻相对。
  林栖还戴着帽子,鼻子有点红,是刚刚吹冷风吹的。
  他又问了一遍,“可以吗?”
  梁雁放下笔,漂亮的凤眼弯成一道弧月,笑意在他眼里荡啊荡。
  “可以啊,”梁雁双手托着下巴,笑眯眯地看他,“想让我给你写什么?”
  他一笑就让人心痒。
  林栖不敢看他的脸,只敢盯着他白皙的耳垂。
  那个耳钉吸引了林栖的注意力。
  “就签……天天开心,早日脱单。”林栖声线有几分抖,如同波浪线,让人觉得好笑。
  第138章 he结局番外 30
  梁雁轻笑一声。
  他是单眼皮,眼尾上挑的弧度像一轮明月,笑起来时很蛊。
  冷调肤色下看能看见青色的筋,手腕微微转动,在明信片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  笔尖一顿,梁雁抬起眉,直勾勾地盯着林栖的脸,唇线懒懒地上扬,“天天开心,早日……脱单。”
  最后两个字被他拖得很长。
  林栖慌乱地收好明信片,不知道该把视线停在哪。
  梁雁那张脸太蛊惑,多看一眼他都会心动。
  不看梁雁,又显得他心虚。
  他只能看着梁雁的十字架耳钉,在稍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,像一颗星星落到了梁雁的发梢。
  梁雁手一顿,笑着问他,“喜欢这个?”
  他放下笔,修长的手指晃到了耳边,轻巧地取下来银色耳钉。
  那抹光晃了林栖的眼。
  梁雁挑起左眉,仿佛真的不认识他,笑意温柔,“伸手。”
  林栖呆呆地伸出手,摊开掌心。
  梁雁把那对耳钉放到了他手心。
  笑眼弯弯,顾盼生辉。
  “送你。”
  收手时,梁雁冰凉的指尖从林栖掌心滑过去,像是无意。
  林栖回过神,鼓起勇气,对上梁雁的眼眸。
  那双眼睛是柔情的,这人像被裱起来的画框里神明,看他的眼神那样悲悯又温柔。
  唇角带笑,眉目似水,似乎永远活在光下。
  这样的人才是他熟悉的梁雁。
  林栖竟然想哭,他慢慢合拢手心,把那耳钉捏在手中。
  难怪他永远恨不了梁雁。
  但凡见过少时梁雁的人,怎么可能会恨他?知道他是那样干净温柔的少年,即使被父母抛弃,没有体会过爱,他依然愿意学会爱。
  在他的记忆里,梁雁似乎总是在笑。
  挨打在笑,生病了在笑,骂人时在笑,被人用最恶毒的话辱骂时,他依旧在笑。
  他如果不笑,林栖就会担心他。
  因为林栖见过他脆弱的模样,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。
  全天下林栖最爱他。
  全天下林栖最懂他。
  如果演得不够好,林栖永远恨不了他。
  “……你要好好的,不要抽烟,不要酗酒,你的嗓子很好,我喜欢听你唱歌。”林栖一开口竟然有些哽咽,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。
  他只是太久没见到这样的梁雁了。
  太久了。
  他的哭腔让梁雁脸上的笑意淡了。
  面前的男人如惊弓之鸟那般的惊慌失措,眼睫毛茫然地颤抖,像个做错的小孩。他不知道该怎么挽回,该怎么道歉,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哭泣。
  梁雁点头,“好。”
  他说:“谢谢,我会继续唱下去。如果有空,来听我唱歌吧。”
  “我会来的,如果你肯继续唱下去。”
  也许所有人都忘了,但林栖不会忘。
  梁雁的梦想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歌手,而不是活在幕布下的演员。
  十六岁的梁雁总是拉着林栖搞创作,他们在午后的窗台边,趴在色彩斑斓的地毯上。
  梁雁随便哼了个调子,林栖立马即兴创作,他们写了很多无名歌,没头没尾,只是一时兴起。
  “如果可以,我想唱歌,你做我的作曲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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